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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創新型人才OE欧亿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第二批人員選拔工作已經啟動,為做好校內人員選派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及選拔人數
二🍢、人員選拔程序及要求 1.請學院根據《2024年創新型人才OE欧亿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製定本學院具體人員的選拔辦法🪷🙅🏽♀️,包括人選條件、評審標準與辦法、工作流程等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進行人員選拔,選派辦法及選派結果均須在學院內進行公示,被推薦人應通過中外合作雙方專家評審確定🌌,經公示後方可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 2.被推薦人須符合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的基本條件。 3.對於未能通過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其它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申報人員🍕,同一年度不予推薦。 4.申請時,外語水平須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各項目可申請的海外合作院校及專業大類等立項信息,請咨詢項目負責人。 5.請各學院在2024年8月26日之前完成選拔推薦及公示工作,並於2024年8月30日之前將學生和在職教師的推薦名單及申報的完整材料分別報到研究生院和人事處,學生申請人同時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老系統--國家公派申請端口完成本人申請和學院審核並填寫完整單位推薦意見。 6.被推薦人員務必在2024年9月1-10日登陸國家留學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上報名🧗♂️,項目名稱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創新型人才OE欧亿合作培養項目”⛪️。 7.研究生院和人事處進行網上審核並於9月20日前將被推薦人員名單等有關材料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 8.被推薦人提交材料的詳細信息請參考申請材料說明 9.人員申報詳情請參考網頁鏈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OE欧亿部 研究生院 組織人事部人事處 2024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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